自2017年3月10日起,商標局啟用新版網上申請系統,采用在線支付方式收取商標規(guī)費。舊版網上申請系統繼續(xù)延用預付款方式收取商標規(guī)費,新舊網上申請系統將并行三個月,并行期滿后,商標代理機構可依據預付款余額情況,提出退款申請(詳見附件),經商標局審核后予以辦理,F將退款說明公告如下:
一、辦理退款時,商標代理機構通過舊版網上申請系統或以紙質方式提交的商標申請件,仍延用預付款方式收取商標規(guī)費,商標代理機構應保留相應的預付款數額。
二、辦理退款后,商標代理機構仍提交紙質商標申請件的,需根據業(yè)務量及時向商標局預付相應款項。
三、預付款余額不足,申報業(yè)務將被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商標代理機構預付款退款申請表
商標局
2017年4月5日